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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系列报导

作者: 时间:2004年09月30日 13时06分 点击数:

曾庆红: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曾庆红,24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向2300名教职工和学员作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他强调,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各级党校首要的教学任务。要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上来,努力使各级党校在培训高素质执政骨干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在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中发挥主阵地作用,在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研究和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曾庆红指出,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一次民主、团结、务实的会议。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全面总结党的执政经验、指导全党担当起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纲领性文件,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锐意创新的文件。《决定》通篇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满了改革精神,反映了新一届党的中央领导集体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治国理政的思路和方略。

曾庆红全面介绍了《决定》的主要精神。他强调,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党校教职工和全体学员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决定》和全会文件,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会半个多世纪来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刻领会《决定》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国际事务等方面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作出的部署,深刻领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提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曾庆红强调,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要紧紧围绕进一步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围绕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从执政理念到执政方略、从执政体制到执政方式、从执政本领到执政素质、从执政骨干到执政基础,进行全面的加强和改进。

曾庆红指出,各级党校要在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方面发挥优势、作出贡献。执政理论研究和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战略任务,也是党校教学和科研的重大课题。要紧密联系中国实际,坚持不懈地探索、认识和运用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断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向前进,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曾庆红强调,全党同志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江泽民同志的殷切期望,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坚持理想、坚定信念,抓住机遇、埋头苦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黄菊: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促西部既快又好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考察工作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西部开发机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切实转变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黄菊指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三大历史任务的根本保证。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四中全会文件,深入领会全会精神,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与提高本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素质结合起来。要围绕全会提出的任务,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稳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黄菊强调,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前提是发展,重点在协调,关键在于结合各地区实际抓好落实。

黄菊指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是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要继续落实好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要把今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上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注重项目质量和发挥本地优势,促进经济走上长期良性发展的轨道。

刘云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宣传思想战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努力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会议认为,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努力奋斗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全会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主要议题,是我们党正确应对严峻挑战、顺利完成历史使命的现实需要,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认识和政治上的远见卓识,体现了我们党审时度势、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体现了我们党进一步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坚强决心。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必将对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会议要求,做好当前宣传思想工作,必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须深入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促进全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的提高;必须深入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舆论环境;必须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必须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必须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建设高素质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

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贺国强

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也是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 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战略课题。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重大战略举措,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 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深刻阐述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总结了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主要经验,明确提出 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从经济、政治、 文化、社会、军事、国际事务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 了全面部署,集中体现了推进伟大事业和推进伟大工程的统一、继承传统和与 时俱进的统一、立足现实和前瞻未来的统一。《决定》主题鲜明、立意高远、 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 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对党的建 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拓展和深化。《决定》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也 是我们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指南。

《决定》体现了一个重要思想,就是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 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一重要思想,体现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贯要求,是进 一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核心内容,也是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关 键所在。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是由我们党是执政党 并长期执政的地位决定的,是由我们党担负的历史使命和面临的严峻挑战决定 的。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执政以后的全部实 践活动都是围绕执政为民展开的,党执政以后的基本奋斗目标都是通过执政活 动实现的,党执政以后的各个方面建设必须按照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来进行。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个具有全面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建设。只有全面加强 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各方面建设,我们党才能不断创新执政 理念,完善执政方略,健全执政体制,改进执政方式,改善执政环境,提高执 政能力。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 工作的首要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决定》精神,进一 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执政意识,坚持《决定》总结的执政经验,牢记《决定》提 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提高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 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五大能力,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把提 高执政能力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使党的各方面建设的成效 最终都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 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引向深入,巩固党执政的思想基础

重视从思想上,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一个伟大贡献,也 是我们党特有的一项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决定》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巩固 党执政的思想基础和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强调要坚持用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引向深入。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关键要在"深入"二字上下功夫。 科学的思想要用科学的态度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同马克思列 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也是新 时期中国共产党科学的执政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 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来进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 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 伟大实践,结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 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抓好大规 模培训干部的工作,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 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把增强执政意识、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作 为干部培训工作的重点,努力把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坚持突出 重点、带动全面,在加强干部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强干部的业务学习,在抓好领 导干部学习的同时带动全党、全社会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

创新的理论要以创新的精神去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在实践中不断开拓马克思 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要认真研究新情况、分析新矛盾、解决新问题,善于 把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善于用理论创新的成果指导路线方针政策 的制定,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 创新。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探索共产党执政 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使党的执政活动建立在对三大 规律的深刻认识和自觉把握之上。

长期的任务要靠完善的制度来保证。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通过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干部理论学习的各项制度, 推进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 健全领导干部述学、评学、督学制度,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把干部的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增强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 干部队伍,培养造就一大批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优秀领导人才和其他各方面人 才,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决定》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认真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就加强和改进新 形势下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任务和举措。概括起来,就 是"深化一项改革"、"抓好三支队伍"。

"深化一项改革",就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根 本途径。《决定》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规定。总的就 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相适应,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体来讲,一是继续落实和 完善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推 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特别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前 不久下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一批法规性文件,确保 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得到落实。同时,要在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 善。二是抓紧出台一些经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改革措施。比如,针对当前一些 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市)一级主要领导干部不安心本职工作、职务变动过 于频繁的问题,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 度,合理设置职级结构,增强职级对领导干部的激励作用;针对一些地方党政 领导干部任职无期限、届满不卸任的不合理状况,抓紧制定领导干部职务任期 制度;针对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和部门工作容易产生的一些弊端,为更好地培 养、锻炼和使用干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针对 公务员录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等等。 对于这些工作,一些地区和部门已经进行了实践和探索,有了比较成熟的做法 和经验。要按照《决定》的要求,抓紧出台有关制度和规定,适时在全国推行。 三是对一些亟待解决而又难度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力 争取得实质性进展。比如,针对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改革和 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理顺干部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和完 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研究建立适合不 同类型事业单位的人事分类管理制度,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 方式,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研究制定 区别于党政干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

"抓好三支队伍",就是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 才三支队伍一起抓,加大人才工作创新力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 家的事业中来,把优秀人才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活力凝聚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上 来。一是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要全面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在理论和 实践的结合上,不断加深对人才强国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人才工作 的自觉性;不断加深对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认 识,增强人才工作的有效性;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资源开 发利用规律的认识,增强人才工作的科学性。二是在树立科学人才观上下功夫。 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开发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充分发 挥人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要牢固树立人 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 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做到不拘一 格选人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着眼于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 好事业的社会环境。三是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 而出、健康成长、各尽其能的人才开发机制;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人才政策法 律体系;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之间合理 流动的平台。四是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贯彻落实。要结 合实际,突出重点,每年抓几件事关人才工作全局的大事,切实抓出成效。

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各级领导班子是党执政政策的制定者、执政活动的组织者、执政使命的践 行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按照《决定》明确提出的"政治坚定、求 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 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2003 年,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分别召开了省区市、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领导班 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对加强省部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行了部署。一 年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省部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我们要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结 合即将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把 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进一步向地(厅)、县(处)级延伸,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 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向企事业单位扩大, 开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和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 会,努力形成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整体推进、 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关键要把班子成员选配好。《决定》特别强调要把" 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 来,这是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化,是对 党的干部工作理论的一个新发展。政治上靠得住,就是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 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党的基 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地与以胡锦涛 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党的事业,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上有本事,就是不仅能够刻苦学习、勤奋敬业,具备 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能力,而且具有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能够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地区本部 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作风上过得 硬,就是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牢记"两个务必",密切联系群众, 保持清正廉洁。今后,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要认真落实这"三句话"的要 求。要突出抓好"一把手"建设,切实把政治上强、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 有较强驾驭能力的干部选配到"一把手"位置。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大 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进一步优化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

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提 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干部的思想和工 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 在重经济增长速度、轻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重显性政绩、轻隐性政绩, 重短期效果、轻长远发展的倾向。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年轻干部心浮气躁,做 表面文章,搞各种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这 些问题固然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同我们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 善、不够科学有很大关系。因此,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 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德 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下一步,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执政的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重视抓基层、打基础,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当前,基层组织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影响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决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总的讲,就是要围 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以农村、企业、社区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基层组织 建设的整体水平,使之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建工作。以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总结一些地方推行的"双培双带"、"支部加协会"等经验,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机制。要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提倡"两委"成员按照规定的程序交叉任职,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继续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

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途径和方法,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不动摇,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要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办法配备企业领导班子,形成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领导体制。要着力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党组织如何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停产、关闭、破产等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切实做到在这些单位党的组织不散、党员作用不减、党的工作不断。要继续抓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壮大党的力量和建立党的组织的工作,重点研究企业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增强凝聚力的问题。推行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员制度。

适应城市社会管理和党员分布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课题,也是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基础工作。要认真总结一些地方社区党建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要进一步探索依托城市街道社区,不断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 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 强的战斗力。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联系群众、熟悉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高 素质社区领导班子和社区工作者队伍。

此外,还要进一步做好机关、高校的党建工作。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执政意识和整体素质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队伍的素质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起着基础性作用。我们党是一个拥有5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 须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执政意识和整体素 质。《决定》着眼于巩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提出了新的要求。概括起来,就是要把党员队伍教育好、发展好、管理好。

教育好,重点是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 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继"三讲"教育和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学习教育活动之后,我们党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所采取的又一重大 战略举措,对于教育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 增强党的观念、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 要意义。这项活动2003年已经在全国一些地方和单位进行了试点,取得了明显 成效,为在全党开展这项活动积累了经验。下一步,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和 部署全面开展这项活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 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达 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发展好,就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 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深入研究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遵循"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 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 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 同时,注意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完善党 员队伍结构,保持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 基础。

管理好,就是切实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既要运用党员管理的传统经验, 又要大胆创新管理方式,特别是要积极探索对下岗职工党员、解除劳动关系和 失业党员、流动党员进行有效管理的方法和途径,认真研究解决留学人员的党 籍问题。要关心和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要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要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党组织, 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 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的重要举措。随 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不断 提高,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 渠道,开辟和创造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 管理和切实监督。《决定》对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集中 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这是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 项重要措施。这项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已经先后在11个市县区进行了 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决定》的要求,今后要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 积累经验。

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 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 见和建议;党的各级全委会召开会议时,根据议题事先征求同级党代会代表意 见或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等等。这次在《决定》的起草过程中,中央把文 件征求意见的范围第一次扩大到十六大代表,就是一次成功的尝试。

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长期以来,在不少地方全委会职 责履行得不充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常委会代替全委会的现象,影响了党内民 主,甚至造成重大问题决策上少数人说了算、个别领导人独断专行等问题。要 按照《决定》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比 如,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本地区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都应 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 和推荐人选,要实行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同级党的全委会审议,并进行无记 名投票表决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等。

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当前,一些地方党内选举中存在着候选人产生方式不够民主,民主选举搞形式、走过场,以及对选举结果不够尊重等问题,影响了党内选举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下一步,要按照《决定》的要求,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比如,要改进候选人 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尊重党员的选举意志, 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不少地方在农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两推一选"(即分别由党员和村民民主推荐党支部委员 候选人,经上级党组织考察后进行党内直接选举)的成功经验,逐步扩大基层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 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 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在扩大党内民主的同时,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严肃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

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直接关系党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决定》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就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

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与政府的关系。当前,一些地方党委与政府职责不清、关系不顺,是影响工作和团结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一些地方党委站在工作 一线的时候太多,管了许多本来应该由政府管的事;政府则管了许多应由社会 和企业管的事。由于关系没有完全理顺,致使一些领导班子要把很大精力花在 处理协调各种关系上。《决定》在进一步明确党委与政府的关系上,提出党领 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 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 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党委要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推动政府 依法行政,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与人大、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人民团体的关系。 总的原则是,充分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近年来,我国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一些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构层级过多、部门重叠、分工交叉、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增加了执政成本,降低了执政效率, 影响了执政水平。《决定》为此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比如,针对一些 地方党委书记办公会代替党委常委会的现象,提出要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 构,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针对一些地方党政机构设置重复和领导成员分工重叠的问题,提出要规范党政 机构设置,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 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针对目前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职数偏多的问题,提出要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优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结构,逐步减少人 大、政协领导职数。这些都是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政治性和政 策性强,牵动面大,要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先行试点、分步实施。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党形象

执政党的党风,就是执政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决定》着眼于树立良好的执政党形象,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是三个方面:

坚持执政为民,树立为民形象。《决定》不仅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我们党执政半个多世纪的一条主 要经验,而且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要以保持党同人 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学习贯彻《决定》的这一要求,一是要加强马克思 主义群众观点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 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二是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 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体察群众愿望, 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 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要改进群众工作,积极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的特点、规律和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 本领。

坚持求真务实,树立务实形象。求真务实,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 精神,也是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的优良执政作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 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决定》不仅通篇体现了求真 务实的精神,而且对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重点就是 建立健全坚持求真务实的各项制度,如改革会议制度,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等等,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求真务实。

坚持清正廉洁,树立清廉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加大惩处力度,以解决 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查处发生 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加大制度反腐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 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要加大教育力度,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吴官正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科学总结了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在全会结束时的重要讲话,对于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四中全会《决定》的贯彻落实

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十六大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任务,这是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中全会《决定》在准确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基础上,集中全党的智慧,深刻阐述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推出了许多富有创新意义的制度和措施,提出了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这五方面能力的重大任务。这是我们党在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获得的重大认识,也是我们党主动应对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从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中全会《决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各项部署。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从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顺利实现的重大责任。各级纪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和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全党全国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拒不执行党的决定和决议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二)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强思想教育,健全相关制度,提高执政效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要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表彰勤政廉政典型,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把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制约监督结合起来,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是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警惕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用人,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严明党的经济工作纪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违反规定插手经济活动等行为。要严明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与民争 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急功近利;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坚决反对贪图享受、挥霍浪费。要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基层,尽心尽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各级纪委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纪律检查工作的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部素质,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要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资产评估、审核和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二)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强化党内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进一步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鼓励实名举报,增强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

(三)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运用办案手段,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违犯纪律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纪律检查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律检查机构与地方纪律检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要制定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信访处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程序性规定,重视申诉复查工作,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保证严格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任务。要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对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协助党委逐步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党内营造民主团结、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建立健全保护检举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保证党内民主健康发展。要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主持公道,支持他们坚持原则、大胆工作。

(五)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组织人事和宣传舆论等部门的联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反腐倡廉的合力。

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必须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我们要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水平和科技含量。要加强纪检监察理论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新鲜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我们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党章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格把好进人关,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坚决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三、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总的情况是好的。现在到年底还有三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加大工作力度,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今年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进一步抓好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存在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地方还存在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现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继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已经部署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通过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加强执法监察,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等四项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监管,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四项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切实解决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进一步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加强理想信念和权力观教育,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自觉接受监督。要围绕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完善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买官卖官、徇私枉法的问题。要做好巡视工作,重视运用巡视成果。巡视组要客观公正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对巡视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级纪委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完成中央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明年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措施。

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坚持整体性、科学性、有效性,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宏观指导,逐步丰富完善。要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继续在加强监督上下功夫,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保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十六届四中全会凸显政坛新风:民主 务实 创新

十六届四中全会短短的4天会期,高度体现了党中央自十六大以来所倡导和践行的民主、务实、创新之风。

从四中全会上,我们可以领略到中国政坛上具有开创性的一些新气象,比如:党中央第一次将全会的议题及有关内容事先自上而下地在全党一定范围广泛征求意见;第一次将全会文件稿征求意见的范围扩大到党的十六大代表;第一次科学概括了执政能力的内涵;第一次明确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和目标;鲜明地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这在世界各国执政党中是鲜见的;等等。

民主之风

四中全会是一次充分发扬民主的会议。

在确定全会议题这个环节发扬民主。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执政党的根本性建设。当前,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因此,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就一直在思考和研究如何落实十六大提出的这一战略任务。

在党的十六大闭幕不久,在全国人民欢欣鼓舞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带领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到西柏坡,重温毛主席在建国前夕提出的"两个务必"。这表明,党中央对我们党的执政使命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必须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保持清醒的认识。

2003年初,中央围绕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党的建设的任务,组织了7个专题调研,其中之一就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其他6个专题也都与执政能力建设紧密联系。

在2004年初,中央又组织了7个调研组,分赴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中央部门,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的过程,本身就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中央于2004年4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中央各部门发出通知,就四中全会的议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征求意见,特别是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解决哪些问题征求意见。参加征求意见的同志普遍认为,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问题作为四中全会的议题,抓住了治国理政的根本,抓住了党的建设的关键,抓住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重要结合点,反映了党心民心,体现了时代要求。

在这个过程中,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在南京、长春、北京召开3个座谈会,听取意见。他还同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征求意见。曾庆红、贺国强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分赴各地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但就全会议题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十六届四中全会是第一次。

在文件稿形成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

为了起草好四中全会文件,中央成立了文件起草组,集中了方方面面的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负责起草工作的中央领导同志充分发扬民主,让大家畅所欲言。从框架、提纲到初稿,历时7个多月,过程稿达20多个。

到7月底,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先后讨论同意了初稿,决定就《决定》初稿在党内征求意见。7月31日,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征求意见的通知》。共向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民主党派及党外人士代表发出征求意见稿134份,向63位党内老同志发出征求意见稿,到8月18日全部得到反馈。

普遍认为,《决定》征求意见稿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措施有力,逻辑严密、结构严谨、布局科学、文字简练,理论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是一个成熟的稿子。认为《决定》经全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指导执政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凝聚党心民心、鼓舞斗志,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将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同时,各地各部门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共有2000多条,减去重复的意见后近1500条。负责起草工作的中央领导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起草组全体会议,对这些修改意见逐一研究。经过认真消化和研究,对《决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共修改了286处,涉及400多条意见,其中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40条意见体现了23条。对其他一些比较具体的合理建议,起草组建议在《决定》贯彻落实过程中通过制定相关制度、规定时吸纳。

这次大范围的征求意见,在党内引起强烈反响。普遍认为,在全会筹备过程中,党中央第一次将全会的议题及有关内容事先自上而下地在全党一定范围广泛征求意见,第一次将全会文件稿征求意见的范围扩大到党的十六大代表,这本身就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头坚持群众路线、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优良作风,为各级党委做出了表率。这对于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同时,这样做本身就是一个统一思想的过程,有助于《决定》颁布后的贯彻落实。

在全会讨论审议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

为了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中央纪委委员列席了这次全会。参加全会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列席同志对《决定》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尽管参加全会的同志大都是前两次征求意见的对象,他们的意见大多已经被吸收,但本着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追求真理的精神,大家认真研读文件,第一轮仍然提出了18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中央政治局常委连夜开会,当面听取各组召集人报告本组讨论的意见,确定修改方案,共修改了70多处。修改后的文件稿再次发给与会委员讨论,第二轮又提出了几十条修改意见。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对文件稿又作了几处修改。

参加全会的同志普遍认为,这次全会确实是一次充分发扬民主的会议,为全党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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