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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

作者:贵州日报 时间:2011年10月21日 10时39分 点击数:

(2011年10月28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贵州日报新闻 时间: 2011年11月07日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了全面部署。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1〕14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深入推进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献,为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贵州实际,现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贵州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贵州是多民族聚居省份,千百年来,贵州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文化繁荣发展的不竭源泉。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文化建设步伐加快,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新成就,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多满足,为促进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和良好文化条件,为推动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也要看到,我省文化改革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文化改革发展重视不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完备,文化基础设施薄弱,文化建设投入不足,优秀历史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和科学开发不够;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文化产业特色不突出,整体实力不强;文艺精品力作不多,文化人才缺乏等等。我省文化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推动贵州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任务还很艰巨。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和文化与经济、科技等加速融合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文化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更加繁荣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深刻认识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助推作用,充分挖掘和弘扬贵州优秀多民族文化,有利于增强干部群众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心,形成推动贵州跨越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刻认识文化产业是战略性、导向性、长远性的新兴产业,具有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促跨越、可持续的独特优势;深刻认识文化建设在促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提升公民素养、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努力担当起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重任,更好地发挥文化助推贵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文化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全面把握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努力推动贵州文化跨越发展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我省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改革开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努力实现文化跨越发展。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到2020年,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公民素质明显提高;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基本建立文化产品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完整、市场要素繁荣的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到“十二五”期末,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全省生产总值的5%以上,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文化法规体系,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科学开发;基本建立创意理念不断涌现、科技手段广泛运用的文化创新体系,贵州文化凝聚力、竞争力、创新力、辐射力显著增强;基本建立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文化人才体系,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努力实现贵州文化跨越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打下坚实基础。

实现上述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重点实施好九大文化改革发展工程:实施文明素质工程,努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干部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实施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多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实现文化可持续发展;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丰富群众文艺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实施文化产业工程,壮大文化产业实力,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实施文化科技工程,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文化融合工程,推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提高附加值;实施文化传播工程,推动文化“走出去”,提升贵州文化影响力;实施文化人才工程,培养造就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在实现奋斗目标、实施文化工程中,必须突出和彰显贵州文化的特质、特点、特色,正确把握五个重要关系:正确把握民族共性文化与个性文化的关系。民族共性文化寓于各民族个性文化之中,各民族个性文化体现并承载着民族共性文化,两者共同构成贵州多民族文化和谐共生的基础。既要发展科学、进步、和谐的共性文化,又要彰显独特、多样、优秀的个性文化,形成共性得到传承、个性得到张扬、共生共存共荣的文化发展格局。正确把握通俗文化与高雅文化的关系。通俗文化植根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之中,是高雅文化的创作、发展基础;高雅文化是对通俗文化的提炼与升华。既要创作生产通俗易懂、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文化产品,又要积极支持创作生产格调高雅、艺术精湛、有思想深度的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正确把握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的关系。优秀传统文化是当代文化的血脉和根基,当代文化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创新。既要对传统文化坚持扬弃的原则,辩证取舍、科学开发,又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不断丰富新的内容,发展符合时代要求的当代文化。正确把握整体文化与区域文化的关系。贵州整体文化实力增强有赖于各区域文化发展壮大,区域文化发展要有利于整体文化发展。既要坚持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形成贵州文化协调发展的总体格局,又要依托各区域资源优势发展地方特色文化,夯实贵州整体文化发展基础。正确把握贵州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贵州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文化要永葆活力,必须广泛吸纳、融汇一切外来优秀文化成果。既要坚守和发展自己的优秀文化,又要以更加开放包容的胸怀,扩大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贵州文化“走出去”,在同外来优秀文化的互动交流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贵州文化。

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夯实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实施文明素质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体现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

(一)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抓好理论强基工作,在全省广泛开展“创学习型党组织、做学习型党员、建学习型示范点”活动。重点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马列经典、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历史跨越”等学习活动。充分运用党委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理论凝心工作,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提高理论宣传工作效果。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宣讲”,提升理论宣传品牌效应。抓好理论普及工作,组织编写通俗理论读物,深化拓展理论下基层等活动,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成果的广泛运用,使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提升党员干部群众及青年学生的思想理论素养。

(二)在全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的价值取向,拓展精神文明创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搞好道德模范评选学习活动,广泛开展“五心教育”和“祖国好·家乡美”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敬业奉献的浓厚氛围,在各行各业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清正廉洁之风;大力培育诚信文化,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广“诚信农民”建设活动经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深化“和谐贵州·三关爱”、“春晖行动”等具有贵州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以“整脏治乱”为重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以“满意在贵州”为重点推进文明单位创建,以“四在农家”为重点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建设黔中经济区文明城市群、高速公路沿线农村千里文明长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力争2015年“四在农家”创建活动覆盖全省80%的行政村、2020年实现农村全覆盖,2015年省级以上文明城市(县城)覆盖50%、2020年覆盖70%。

(三)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深入研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重大课题。着力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中的重大课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努力开展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点、区域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具有贵州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群建设。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综合创新能力。加强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社会科学素养。

(四)大力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壮大主流媒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提高主流舆论的传播力。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借助中央驻黔媒体优势,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加强媒体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新闻从业人员准入退出、媒体负责人考核把关、媒体内部规范管理、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等长效机制,确保各类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形成一批贵州网络文化品牌。做大做强做优重点新闻网站,支持市(州、地)新闻网站发展,整合资源,打造有影响力的政府综合性门户网站,充分发挥社会网站和手机媒体作用,整体提升贵州网络媒体的传播力和竞争力。

四、发展先进文化思想,弘扬贵州时代精神

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挖掘提炼贵州优秀传统文化,培育适应现代要求、引领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文化意识,弘扬贵州时代精神,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一)深入挖掘贵州优秀文化资源。贵州民族文化资源富集,在长期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创造中,形成了鲜明的文化特质,主要表现在景观上的多元性,形态上的原生性,内涵上的厚重性,气度上的包容性。深入挖掘提炼史前文明、夜郎文化、屯堡文化、阳明文化、沙滩文化以及对中国革命产生重要影响的红色长征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提炼多姿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原生态文化等资源,取其精华、推陈出新。大力推动贵州优秀文化研究,努力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贵州文化研究成果和普及读物。深入挖掘和宣传代表贵州先进文化形象的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人文景观、文化传统和民间艺术。

(二)积极培育贵州先进文化意识。建设贵州先进文化,必须继承和发展贵州优秀文化传统,传承先进、摒弃落后,培育新风、革除陋习,切实改变自大自卑心理,树立自信自强意识;改变固步自封状态,树立开放融合理念;改变畏难等靠惰性,树立艰苦创业精神。在弘扬贵州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大力倡导和树立科学精神、市场意识、法治文化和公平理念,培育适应时代要求的先进文化意识,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巩固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三)大力弘扬贵州时代精神。依托丰厚的民族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传承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大关精神及在抗旱中彰显的贵州精神,培育和弘扬“开放创新、团结奋进”的贵州时代精神,使其内化于心、外用于形,激励全省人民树雄心、立壮志,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创先争优、增比进位,敢与强的比、敢向高的攀、敢同勇的争、敢跟快的赛,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五、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民性”的要求,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基础设施,完善服务网络,建立保障机制,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可持续发展,实施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现文化资源科学保护、合理开发。

(一)实施八大文化惠民工程。加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施省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抓好贵州省博物馆、遵义会议纪念体系项目、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印务传媒研发基地建设,新建贵州省美术馆、贵州演艺中心、贵州文艺家之家、当代贵州杂志社办刊业务基地、多彩贵州品牌研发基地、贵州省文化馆、贵州省少儿图书馆、贵州省工人文化宫等重大文化设施。实施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工程,到2015年,按照国家分类建设标准,建成市(州、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维修改造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实现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文化小广场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实施村(社区)文化室工程,实现村有综合文化活动室、农民文化家园、农民阅报栏,城市社区有文化中心。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乡镇及社区基层服务网点为重点,加强基层站点人员的技能培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完成20户以下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覆盖,基本实现户户通。推动媒体办好农村版和农村频率、频道,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实施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到2020年,实现县有数字电影院,乡镇(街道)有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力争到2012年全面完成农家书屋全覆盖,2020年前实现数字农家书屋全覆盖。

(二)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加强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营维护、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并完善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完善服务于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设施,各类公共文化场所要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支持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国家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评选省级文明城市的基本指标。支持地市级城市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活动。

(三)加快建设现代传播体系。支持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完善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新媒体,扩大覆盖面。建立贵州图书出版中心。建立安全可靠的紧急广播信息发布和传播系统。加强“贵州省数字图书馆”建设管理,建立贵州特色数字资源中心,推动各级图书馆数字化、文化馆网络平台建设。发挥省内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文化传播作用,实现互联互通、有效运行。

(四)实施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我省红色文化遗址、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重要工矿遗址保护和文化传承。实施全省文化遗产保护“百村计划”,建立多彩贵州文化线路保护和利用体系。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编辑出版《贵州文库》,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积极申报建立黔东南苗族侗族、黔南水族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立一批少数民族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一批少数民族博物馆。

六、激发创新活力,创作生产更多文艺精品力作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创作生产更多具有贵州特色、贵州风格、贵州气派的优秀作品,为人民立言、为时代放歌、为发展鼓劲、为跨越抒情。

(一)打造文学艺术精品。认真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文艺精品并在全国高端平台展示。建设原生态摄影基地、音乐创作基地、影视创作基地、文学创作基地、书画创作基地等,吸引国内外文艺名家到贵州创作生产。培育骨干影视企业,推进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题材、现实题材影视剧目创作生产,力争每年打造出3部以上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好片好剧。大力扶持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的重点演艺集团公司,加强地方特色舞台剧目创作生产,力争更多剧目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文学、音乐、舞蹈、美术“原创振兴计划”,努力打造一批精品力作。

(二)培育民族文艺品牌。扶持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的优秀艺术品种,挖掘民族音乐、舞蹈、戏曲等资源,实施民族艺术创作生产项目,支持各类具有民族特色的剧目进入旅游市场。办好全省民族文艺会演,办好具有鲜明民族文艺特色的节庆活动,促进民族文艺互相交流、借鉴并不断创新。开展“民族艺术之乡”评选,建设民族艺术文化地标。支持开办民族文艺传习所,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艺教育,将优秀的民族民间文艺引入课堂教学。支持优秀民族文艺团体出国出境演出,争取民族文艺项目更多地参与国家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三)丰富群众文艺活动。继续办好“多彩贵州”系列活动,提升“多彩贵州”品牌影响力。推进各级各类艺术团体开展“送欢乐下基层”,鼓励和支持机关、校园、企业、农村、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积极举办优秀文化产品展演、展播、展映、展销、展览等活动,满足城乡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组织开展全省各类专业艺术比赛。更多地开辟渠道、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进行文化创造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完善激励机制。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文艺作品的根本标准,实现群众评价、专家意见和市场检验相统一,建立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与人为善、以理服人,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积极支持各文艺门类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参评全国性文艺奖项,组织开展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贵州省文艺奖、“新长征”职工文艺奖等评选。各文艺门类可设立奖项,鼓励更多的文艺工作者积极创作。继续实施贵州文艺作品高端平台展示奖励,不断加大奖励力度。

七、做大做强特色文化产业,培育形成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创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文化产业工程、文化科技工程和文化融合工程。重点实施好“六个一批”,即完成一批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划和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项目,创作生产一批有广泛影响的文化力作,培养和集聚一批文化产业“尖子人才”,组建一批文化中介机构,搭建一批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努力使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提供重要支撑。

(一)构建多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布局。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形成贵州多民族文化与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区域文化、生态文化相结合的总体产业格局。将贵阳建设成为以生态文化、阳明文化为特色,以会展为重点,集多门类文化产业于一体的聚合、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文化产业核心区;建设遵义红色文化、白酒文化与绿茶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以中国·凉都品牌为主的六盘水城市避暑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安顺屯堡文化、生态文化与古生物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黔东南苗族侗族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黔南布依族苗族水族文化与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黔西南布依族苗族文化与喀斯特生态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毕节彝族文化与喀斯特生态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铜仁环梵净山生态文化、佛教文化与土家族文化产业集聚区。各区域要突出核心文化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区域合作、促进联动发展。

(二)形成多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结构。以科技创新为引擎,以多民族文化内容创意为核心,以文化与旅游结合为重点,以实施文化产业重大项目为载体,“十二五”时期,加快建设省“十大文化产业园”、“十大文化产业基地”和规划建设一批市县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到2020年,创建20个以上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10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多民族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结构。着力扶持培育多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利用数字化技术和多媒体平台,促进多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民族影视、民族出版、民族动漫、民族演艺、民族音乐、民族服饰、民族节庆、民族民间工艺等特色文化产业群,举办好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两赛一会”、“三赛一展”、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多彩贵州·中国原生态国际摄影大展、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亚洲青年动漫大赛等重大文化会展赛事活动。着力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坚持在旅游开发中充实文化内涵,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提升旅游品质,使文化在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中实现繁荣发展,形成一批民族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和大型民族文化旅游景区,带动发展一批民族文化旅游特色乡镇村寨。着力促进多民族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谋划实施一批与科技、创意、金融、贸易相融合,与现代工业、特色农业、城乡建设相结合,覆盖康体养生、民族医药、白酒绿茶、赏石藏石、风味餐饮、地质景观等方面的文化产业项目,延长文化产业链,开发文化衍生品,提升文化附加值。

(三)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大贵州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以省广电、报业、出版、期刊、演艺等集团公司为龙头,发展壮大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尤其要在少数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领域,培育发展骨干企业和中小微型文化企业,积极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实施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一批文化企业上市。加快形成一批经纪、代理、评估、鉴定、咨询、策划、研发、法律服务、产权交易等文化产业中介机构和投融资平台。大力发展现代文化流通组织,推进全省广电传输、图书报刊发行、电视购物等网络和电影院线、演艺院线建设,规划建设一批贵州特色文化市场,形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渠道。以“多彩贵州”品牌为龙头,构建省市(州、地)品牌体系,形成具有民族文化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群,以文化提升产品价值,以品牌促进文化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补贴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进行文化消费。

(四)提供文化产业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民族自治地方文化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报省政府批准后决定减征或者免征。新办文化企业经认定后在一定年限内对所缴营业税给予财政补贴。对经认定的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各项行政性收费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免征,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一定年限内由财政全额奖励企业。每年安排一定量的土地指标,保障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需要。转制文化企业原划拨土地需转为经营性用地的,所上缴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作为扶持经费返还企业。国有文化企业因土地置换而产生的土地级差收益,以“先征后返”的方式扶持文化企业。经各级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比照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比照国家关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设立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投资文化产业项目。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比重。大力鼓励民营企业实施文化产业项目,对进入文化领域的民营企业,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申请各类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八、深化文化改革开放,构建促进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定不移地推进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实施文化传播工程,促进贵州文化“走出去”,大力释放和促进文化生产力,提高多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一)深化完善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加快完成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加速省直文化集团公司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深化出版发行、电影放映、网络传输等企业改革。健全绩效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文化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有政策执行到位,并根据发展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应配套政策。

(二)深化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允许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单位的发展与内部运营管理。积极推动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台等文化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公益性产品和服务的评估考核。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组建公益性文化事业基金会,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政策许可行业。

(三)深化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探索运用资产监管、政策法规、行业自律、经济奖惩等多种方式实施管理,建成管人与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提高文化导向管理水平。组建和完善综合文化行政责任主体,科学设置内设机构,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构建健康有序的城乡文化市场管理机制。

(四)建立健全文化交流合作机制。构建和完善宣传、文化、旅游、农业、经贸、体育等部门“党政推动、政企联合、多位一体、聚合发力”的大外宣格局,充分利用各类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以“多彩贵州”整体形象的塑造和提升为重点,推出一批外宣精品,大力开展经贸外宣和文化旅游外宣。创新贵州文化“走出去”体制机制,统筹开展对外文化交流,鼓励开展民间文化交流。建立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贸易协调机制,为文化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服务。重点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出口企业和产业基地,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开拓省外、国外市场,扶持具有贵州特色和竞争力的影视动漫、出版物、民族歌舞、少儿杂技、民族民间工艺品参与文化交流与对外贸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招商引资带动文化开放,以文化交流促进经贸合作。

九、建设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为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人才是第一资源。要坚持党管文化、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实施文化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支锐意创新、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

(一)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加大文化领域与其他领域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力度。新闻媒体主要负责人由组织选拔任用,国有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组织选配与市场选聘相结合,选聘优秀文化产业人才担任国有文化企业经营管理领导职务。切实落实文化领域重要阵地、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文化干部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全省文化领域干部工作能力水平。加强文化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党组织建设。重视文化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二)加强文化工作拔尖人才和高素质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力度,实行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发挥贵州省文化产业创新人才基地作用,实施“文化产业金黔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专业人才,培养一批懂文化、会经营的文化产业复合型人才。加大省内高校培养文化人才力度,整合利用文化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资源,支持高校、文联、科研机构和文化企业开展产学研一体化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坚持评聘分开,拓展评审范围,深化职称评审改革。实现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人员在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方面同等对待。

(三)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市县党委要健全宣传部门理论宣传普及、新闻宣传报道、思想政治工作、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创建、网络文化建设等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落实公共文化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设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并落实基本津贴,采取“县聘乡管村用”方式配备工作人员,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岗工作,服务期满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加强对民间文化人才队伍的教育引导、培养培训、管理服务,建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培养和激励机制。扶持基层尤其是农村业余文化人才建设,培育和支持文化志愿者参与基层文化工作。

(四)加强文化工作者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各级党委宣传部和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文联、社科联、作协、记协等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要切实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健全完善文化工作者挂职锻炼、调研采风、民情体察制度。逐步实行文化工作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文化工作高层次和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分配形式。设立贵州省文化荣誉制度,对推动文化跨越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及重大文化成果进行表彰奖励。

十、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多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形成合力推动的工作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解决文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自2012年起,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省、市、县各级要建立完善相应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外宣传领导小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每个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归口同级党委宣传部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确保每年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不断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各级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各级要足额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认真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设立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省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对外宣传资金、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金在现有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各地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加大对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有关文化建设的法规或政府规章,制定出台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淫秽、反动内容传播等侵犯、破坏文化建设行为,加强文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设强大合力。文化领域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相关政府部门要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支持各级人大、政协履行职能,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文化改革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决定》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文化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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